深府购函〔2017〕719号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下坪填埋场填埋作业服务及下坪场渗滤液二厂运营项目有关情况的答复函
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下坪填埋场填埋作业服务及下坪场渗滤液二厂运营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7157072)的《质疑函》收悉。关于函中反映的深圳市三林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林生物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业主履约评价中,仅对履约时间进行证明而未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价的问题,我中心已反馈项目原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经研究,现将评委会核查意见函复如下:
经核三林生物公司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质疑答询资料,评委会出具意见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业主履约评价的格式,评分信息表中也未要求履约评价中应对是否需要达到优秀、满意等进行评价,三林生物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三份业主履约证明函中,业主均未提出否定的意见,因此评委会认为,上述业主履约证明函均有效。
综上,你司质疑不成立,评委会决定维持原评审结果。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你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
此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8日